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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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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门面房招租公告

2014-03-06 09:05    

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通灌校区现有门面房若干,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我校要求的商户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名称:门面房招标

本次招标的门面房共有7个项目,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淮海工学院20143月门面房拟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最低投标价(万元)

经营项目

1

苍梧校区煤棚门面房(眼镜店西侧)

48

10

见下方要求

2

苍梧校区游泳池东侧平房一间

(东方银行与建行之间)

28

3

3

苍梧校区四食堂北侧商业楼二楼一间

(移动、联通间)

84

7

4

苍梧校区A5学生公寓一楼一间

(奶茶店和酸辣粉之间)

18

3

5

通灌校区AB学生公寓一楼门面向南

(移动东侧)

136

5

6

通灌校区AB学生公寓一楼门面向南

(南大门西侧)

51

2

7

华联站前街B4楼附属房

76

2

注:门面房之“见现状”均仅指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仅供参考,不含经营家具、设备等。

1.2  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20143月门面房拟招标项目经营项目与要求

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餐饮制作、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

意向投标方需在招标报名截止之日前,先到资产处审查备案拟投标报名项目,持资产处审查通知单到招标办报名,否则不接受参加招标。

2、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按照“年租金”为单位报价;

2)本次招标的出租房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投标者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门面房不得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肉夹馍、煎饼、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方为法人企业的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外的个人或者团体的,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淮海工学院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提供担保的担保书(应为非投标方家庭成员担保,统一到淮海工学院资产处领取填写,时间为开标前一天)。

3.2  投标方若为淮海工学院在职教职工,承租期间,淮海工学院将只负责发放地方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交纳由淮海工学院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个人分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证金等由本人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3.3  有在淮海工学院不良经营记录的投标方,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同一家(指直系血亲、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在本次招标中可投标多个项目,但只能中的一个标的(中标后如经查实违反本规定的,也立即取消中标经营资格)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4、承租期限

4.1  本次招标成功的门面房,承租期开始时间为中标之日起次日,承租期截至2016715日。

4.2  承租到期次日,承租方必须将所租房及设施完好交回学校,否则延期交付的费用按原承租租金标准的3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取消其参加下一轮招租的资格。

5、投标单位报名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201436日—20143121100前(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前来报名,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院内文渊楼121办公室,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报名材料:企业报名:(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个人报名: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招标编号、拟经营项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6、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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