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食堂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适度放开学校餐饮市场,我院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学生食堂(餐厅)进行外包,面向社会招聘资质信誉好、合法经营、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来我院从事餐饮服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苍梧校区学生15000人,学生一、三、四食堂、风味餐厅和清真餐厅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通灌校区学生近2500人,一食堂和清真餐厅提供餐饮服务。
东港学院现有学生约2100人,2015—2016年约1300人,2016—2017年约600人。两个学生食堂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二、标段划分:
一标段:苍梧校区四食堂一楼
二标段:苍梧校区四食堂二楼
三标段:苍梧校区一食堂
四标段:通灌校区一食堂
五标段:东港学院二食堂
三、经营范围:
(一)苍梧校区一食堂、通灌校区一食堂、东港学院二食堂,以供应中锅菜和快餐为主,小炒部可以提供小炒、特色小吃等。
(二)苍梧校区四食堂一楼、二楼,提供套餐和风味特色餐饮服务。
四、委托管理期限:2014年8月1日——2016年7月15日(东港学院三年,至2017年7月)。
五、服务经营方式:
委托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苍梧校区食堂的物资采购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财务管理。通灌校区和东港学院采购、财务由经营者自行管理。
六、资质资格要求:
(一)在国内有餐饮经营资质三年及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
(二)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体系及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结果为准);
2.通过HACCP(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体系及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结果为准);
3.通过省教育厅2012年社会餐饮企业合格评估(以教育厅文件为准)。
(三)具有普通高校食堂管理经营经历(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文化程度,具有餐饮行业相关资质证书,具有普通高校饮食工作经历2年(提供证明材料)。
(五)配备营养配餐师(员)并提供证书原件。
(六)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食物中毒、不正当经营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七、其他要求
(一)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二)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经营者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托管期满,或托管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托管者在托管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其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数额如下:
标段 |
食堂 |
履约保证金 |
1 |
苍梧校区四食堂一楼 |
40万元 |
2 |
苍梧校区四食堂二楼 |
40万元 |
3 |
苍梧校区一食堂 |
30万元 |
4 |
通灌校区一食堂 |
20万元 |
5 |
东港学院二食堂 |
20万元 |
(三)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需缴纳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基金(从每月结算款中扣除):
标段 |
食堂 |
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基金 |
1 |
苍梧校区四食堂一楼 |
营业额的 10 % |
2 |
苍梧校区四食堂二楼 |
营业额的 10 % |
3 |
苍梧校区一食堂 |
营业额的 8 % |
4 |
通灌校区一食堂 |
营业额的 8 % |
5 |
东港学院二食堂 |
营业额的 6 % |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投标单位报名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2014年7月18日—2014年7月23日11:00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前来报名。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院内文渊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所投标段、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截标前2天在学校招标信息网(网址:zb.hhit.edu.cn)公开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