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2015年暑期管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说明:本项目的二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二、标段划分:
(一)标段一:苍梧校区部分供水管道更换改造工程
1、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淮工苍梧校区部分供水管道更换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淮工苍梧校区;
1.3、工程类型:维修改造工程。
1.4、招标内容: PE管铺设施工、道路开挖恢复、混凝土路面开挖恢复,大理石路面开挖恢复等工程。包含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5、工程规模:铺设200PE供水管道84米、100PE供水管道260米。铺设200PE供水管道618米、100PE供水管道30米(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6、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
1.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资格要求:
2.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资格。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供核验: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4、拟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3.5、拟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3.6、法人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7、企业无不良行为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的承诺书(原件);
3.8、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3.9、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一览表(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执行连建管〔2011〕101 号文)及岗位证书;
3.10、开标时应提供拟派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4年12月—2015 年5 月);
3.11、市外、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市资质《核验通知书》。
以上的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二)标段二:宋跳校区6#学生公寓给水、消防管道、食堂消防管道及部分护栏维修改造工程
1、工程概况
1.1、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施工条件。
1.2、工程资金来源:自筹。
1.3、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企业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高空施工作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原件备查)。
2.3、投标人201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水改造项目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水改造项目工程。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三、投标单位报名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4日11:00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前来报名。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院内文渊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书、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四、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