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部门简介  招标公告  政策法规  党建工作  招标流程  采购意向  协议供货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校内文件 
热点新闻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优化...
· 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
·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管...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属高校和科...
· 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招标公告>>正文

淮海工学院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招标公告(重发)

2016-04-25 07:57    

淮海工学院对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招投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购置两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便携式、易于操作,稍加培训既能熟练使用,专为现场急救设计的急救设备,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它可以诊断特定的心律失常,并且给予电击除颤,是可被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用于抢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医疗设备。它别于传统除颤器,可以经内置电脑分析和确定发病者是否需要予以电除颤。除颤过程中,AED的语音提示和屏幕显示使操作更为简便易行。自动体外除颤器对多数人来说,只需几小时的培训便能操作。详细性能参数及配置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项目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四、投标产品应具有的特殊要求:国产、原装进口不限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的制造商或供应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国内制造商)(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4、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5、投标产品须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产品的授权链应完整、真实、有效(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进口医疗设备的投标企业,还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A.进口产品的的经销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注册证。

B.设备进口许可证、海关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若投标时不能提供,则设备安装时必须提供该项,否则,视为设备验收不合格。)

C.其它相关资料。

五、报名办法

有意投标的单位,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11:00前(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前来报名;2、邮箱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公司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hhitzbb@163.com,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11:00前(2016年4月29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11: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院内文渊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关闭窗口

江苏海洋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电话:0518-85895212 邮编:222005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