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淮海工学院(招标人)的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监控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本部校区学院路东院内
3、工程类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4、结构形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工程规模:/
6、招标范围: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B1宿舍、食堂、超市)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 期:5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9、合同估算价:约5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为本单位须具备相应专业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
四、投标单位报名
有意投标的单位,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5日11:00前(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前来报名。2、邮箱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公司请于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5日11:0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hhitzbb@163.com。(2016年6月15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11: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院内文渊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五、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