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对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招投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 目 |
预算(万) |
采 购 单 位 |
科技查新管理系统 |
5 |
淮海工学院 |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购置一套科技查新管理系统。该科技查新管理系统采用B/S架构,由以下几个模块组成,包括查新用户模块、查新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信息发布及在线交流模块四部分。主要用于为申请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为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为生产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详细配置功能要求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独立法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须有制造商盖章,原件备查,并能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中查询确认的),未做响应的,视作未对招标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采购人可做投标无效的处理。
五、报名办法:
有意投标的单位,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于即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11:00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前来报名。2、邮箱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公司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hhitzbb@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11:00前。(2016年9月14日11: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11: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
报名材料:(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打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盖单位公章。
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报名材料。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院内文渊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212。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淮海工学院招标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附件:
项目(货物或者服务)需求说明
一、项目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科技查新管理系统 |
套 |
1 |
二、技术要求(根据需要,可对相应项目清单单项增加文字、图片或彩页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详细的技术指标 |
功能要求 |
1 |
科技查新管理系统 |
1、用户模块:包含用户网上申请、资料修改、进度查询、保留等功能。 |
主要是用于查新用户呈交查新委托书、查看受理状态、查询处理进程、查询查新费用、查询个人查新历史情况、查询审核意见。 |
2、查新管理模块:包括新查新申请、已受理查新、处理中查新、待审核查新、已完成查新、拒绝的查新、撤题的查新、查新报告的自动存档。 |
查新员可以查看查新用户填写的委托书、受理查新委托书、录入查新报告;审核员可以审核查新报告、查看查新员状态、查看归档报告;查新负责人可以受理查新申请、进行查新任务的分配或撤题、检索和统计。 |
3、系统管理模块:查新系统的支撑模块,包括用户管理、数据库维护和系统升级管理、统计等。 |
只有系统管理人员可以对系统的各种参数进行设置,并可对某段时间内的查新工作分别按照查新员、委托单位、查新目的、查新范围、查新状态、查新点、查新费用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可以输出EXCEL文档。 |
4、信息发布及在线交流模块:查新站发出通知或公告;在线交流使查新工作人员可以即时与业务委托用户可以进行良好沟通。 |
可以方便、及时的发出通知或通告,方便FAQ问题维护,自动保存在线交流消息记录、有文档上传功能,把提交或补充必要的资料提交给查新工作人员、同时方便查新人员向委托人传递交流文件等。 |
三、商务要求
质保期 |
一年。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项目:系统安装、调试、培训和质保期内包括免费上门维修等服务,质保期外系统使用方将长期享受电话、电子邮件和在线通信的技术支持,远程修复等服务,报价人也将定期进行电话回访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并作相应的技术指导。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产品交付时,提供本系统相应的使用手册等资料,同时提供一次免费的上门培训,保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该产品(查新员、审核员学会日常工作内容操作,查新负责人学会系统维护)。长期免费提供远程在线技术支持。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自接到用户安装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
付款方式 |
见第五章合同条款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提供7*24全天候售后服务,如系统无法使用,承诺在24小时内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通过远程等方式解决故障,必要时免费派员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期限一年)。 |
四、其它要求
(1)因不同投标人的设备设计原理未必完全相同,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配置设备及附件,但应能充分满足招标人的功能及参数要求。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满足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必要配置及附件而不再需要花费任何额外的费用,即使采购方在制定招标书时要求不够具体。安装后就能正常工作。
(3)在评标过程中经专家组论证,确认配置有缺陷的标书,作废标处理;因配置缺陷导致仪器功能或参数达不到招标要求的,责任由供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