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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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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门面房二次挂牌竞价招租公告

2025-02-08 12:41    

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门面房2025年2月招租,在“江苏产权市场”挂牌公开竞价。

一、出租标的概况

二次挂牌出租其合法持有的通灌校区共1套门面房:通灌南路108-05A号(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序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m2)

租金底价

(元/年)

项目业态

1

通灌南路108-05A号

101.67

54902.00

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游戏、网吧、餐饮等行业。

房屋坐落说明:位于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西南侧,通灌南路。

(一)江苏产权市场网链接

1.江苏产权市场网-江苏海洋大学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8-05A号的房屋公开招租

(二)项目业态

1. 项目业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及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明确规定校内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

2. 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报名时的承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项目业态。

3. 所有门面房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不得向学生销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等。

4. 除有特殊约定外,门面房不得用于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

(三)承租押金:三个月成交年租金。

(四)食品安全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10%,经营食品的商户需缴纳。

二、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3年以内(截止公告发布日起)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人征信报告)。

(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同一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只能参加报名和取得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一个房屋租赁项目承租资格。

(四)意向承租方若为江苏海洋大学在职教职工,承租期内,学校将只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并缴纳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等费用,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等自行交纳,具体政策参见2008年第27期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五)下列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1.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 在读学生。

3. 在以前参与江苏海洋大学投标活动中有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商户。

4. 在已公开招租中,中标后主动放弃的商户(因学校规划调整而协商弃标的除外)。

5. 在江苏海洋大学各类门面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6. 江苏海洋大学通灌校区门面房租赁合同期内正在经营的商户或已取得房屋租赁项目承租资格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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