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苏海洋大学对本维修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C2025066
2.项目内容:江苏海洋大学 TU-19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仪器设备维修
3.项目预算: 1.8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4.项目要求:
(1)故障原因:滤色片及聚光镜氧化,氘灯、钨灯等光源能力不足,导致基线不温,准确度差。实验室有3台此仪器,同样的故障现象。1台前置板需更换。
(2)要求更换以下配件,要求全新货物,符合询价文件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
(3)维修后,3台设备能正常运行,且能够达到出厂测试标准,具体见仪器说明书。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详细的技术指标 |
数量 |
1 |
19滤光片 |
原厂配件 |
3 |
2 |
19聚光镜组 |
原厂配件 |
3 |
3 |
氘灯 |
原厂配件 |
3 |
4 |
钨灯 |
原厂配件 |
3 |
5 |
前置板 |
原厂配件 |
1 |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和地点:合同签订生效2日历天内,中标人将设备维修调试完成放至江苏海洋大学指定地点。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6.质保期: 1 年,自维修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当设备维修配件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24小时内响应甲方的维修要求,72小时内解决,如超过72小时仍不能解决,由乙方在144小时内提供性能不低于故障产品的备用产品。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按附件2所列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包含维修、运输、安装、培训、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随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后档案袋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于2025年12月18日16:00前递交或邮寄至江苏省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渊楼213室,逾期报价无效。
建议顺丰邮寄递交,寄出后请将快递单号发送至398252385@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项目-XX公司-快递单号-联系人手机号”。
四、开标时间、地点和评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6: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渊楼212室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和报送的样品符合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五、付款方式:
中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后通过银行公对公转账一次性付清。
六、招标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62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渊楼213室